根據集團批準的年度審計計劃,結合實際情況,組成審計項目小組,對集團、工廠進行全方位地、立體地、系統地進行檢查、監督、評估,具體如下: (1)資產、財務審計 A、對資產、負責進行資產審計,包括CASH檢查、存貨盤點、固定資產盤點、往來帳款對帳等等; B、對收入、成本及費用等進行財務審計,包括預算審計、離任審計、費用審計等等。 目的:保證資產完整、安全、優化;保證收入、成本及費用真實、客觀。 (2)風險、制度審計 對整個價值鏈進行審計,發現生產經營管理過程中存在風險、問題,對風險、問題進行分級評價,并提出相應的解決方案或建議,建立相應的體系、制度。包括客戶管理、合同管理、采購管理、質量管理、倉庫管理、生產管理、財務管理、人事管理等。 目的:促使制度完善、管理持續改善(PDCA)、讓管理出效率,出效益。 (3)案例審計 職務侵占,商業賄賂等違規違犯行為進行專項審計。 目的:建立監察體系,提醒干部、員工要忠于企業,不能侵占公司財產,法網灰灰,“莫伸手,伸手必被抓“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