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. 負責公司人力資源管理方針、政策和公司組織系統架構、部門職責、崗位職責、人員編制的制定、推行及檢討改善和修訂; 2. 制定、推行與修訂“員工手冊”和其它人事、行政、辦公管理規章制度; 3. 辦理員工招聘、錄用、薪資、保險、遷調、考勤、考績、獎懲、離職、人事檔案等業務事項; 4. 調查、處理各種工作失職、違規違紀案件和勞務糾紛; 5. 制定人力資源招聘調配、培訓開發計劃并組織實施; 6. 組織督助各部門各種工作計劃、工作流程、規章制度的編制并負責監督實施; 7. 綜合處理公司各種文件資料、傳真和管理公司印信、文。 |