3.勞動合同。 負責全廠公職人員的勞動合同的審批、首簽、續簽、發放等,熟悉勞動法。 4、社保。 負責養老、醫療等保險的申報及日常管理。 5、薪酬。 負責工資審核及報批。 6、人事關系 負責職工人事關系的轉入、轉出等,職稱的申報、學歷晉升合檔等工作。 其它學習、培訓經歷 工作期間參加了企業組織的工作分析培訓、中小企業的發展培訓、企業服務培訓、人力資源管理培訓、2008年新勞動合同法培訓等; 2007年考試通過了成人高考,目前在河北科技大學繼續教育學院人力資源管理專業本科班就讀,非脫產業余性質。 獲得助理經濟師(人力資源專業)職稱。